close

文|雲晞

謝謝你,來過我的世界。

2018/01/18 週四 晴

向郵筒投出第七封信後,我收到了許承安的微信好友申請。

矜持了幾分鐘,我按下了接受鍵。“嘿,男神,你好啊。”訊息傳送成功後,我拿著手機挨個給室友炫耀,告訴她們我成功撩到了男神。

在室友利刃般的眼神下,聊天介面又彈出了白色對話方塊:你寫的信,我都收到了。

信都收到了。然後呢?我想問,但忍住了。不行,要矜持。既然他已經自己主動來加我好友了,那我就不能表現得太著急了,會把他嚇跑的。

鑑於你堅持不懈的努力,我決定,今日起,我就是你男朋友了。兩分鐘後,許承安正式接受了我的追求。

啊啊啊啊!姐妹們!姐妹們!許承安答應我啦!他答應我啦!舉著手機,我像個瘋子似的跳上椅子,再從椅子上跳下來,然後開始在寢室裡尖叫。

用室友的話說就是,那時候的我比聽到自己期末沒掛科還要興奮。

就這樣,經過一學期的早起去圖書館霸位,外加一個月一封信的努力,我成功把許承安追到了手。

全校公認的高冷男神被撩到手,這是一件多麼振奮人心的事情啊!即使事隔經年,現在我和許承安已經天各一方,但一想到這件事,還是會不自覺地嘴角上揚。

不求結果,只在乎曾經擁有。我真的做到了。

說起相識,我和許承安真算是不打不相識。

那時候,我代表班級參加學校舉辦的辯論賽。在第二輪淘汰賽中,我的對手是許承安。當時我們辯論的主題是是否同意在大學裡談戀愛。

我是正方,他是反方。那時候我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。面對著許承安這個公認的行走的年度最佳辯論者,我一上場就巴拉巴拉擺出一堆支援自己論點的論據。

“提醒一下正方辯友,您的陳述時間已到。”結果,在我講得正起勁之際,許承安從自己座位上站起來,用一句話打斷了我的思路。

再十幾分鍾過去後,在一片轟鳴的掌聲中,主持人宣佈了本次辯論的結果。毫無疑問的,反方贏了。

我坐在臺下,瞪大眼睛,咬牙切齒地看著許承安從校長手中接過榮譽證書。

“其實,於我個人而言,我並不反對在大學裡談戀愛。”丟下一句謝謝,他捧著證書昂首闊步地走出了會議室。

哼!算你狠!下次千萬別讓我遇到你!看老孃不打死你!其實我也就說說而已。想要打他,很有難度。首先,人家高出我一個頭不止。其次,除了知道他是大四的學長,其餘關於他的一切情況,我都一無所知。

都說知己知彼,百戰不殆。但我連人家姓甚名誰,在哪上課,寢室是在東校區還是西校區,是住校生還是走讀生,這些我統統都不清楚。

不過沒關係。不知道這些也並不妨礙我在心裡畫個圈圈詛咒他!讓你嘚瑟!讓你囂張!詛咒你走路被絆倒!自行車被爆胎!

不得不說,人要是狠起來,什麼話都說得出來,什麼毒咒都敢下。

細細想來,“人生若只如初見”這句話不適合用來形容我和許承安的第一次見面。狹路相逢倒是勉強可以。

但又很可惜,我是戰敗的那一個。

第二次再見許承安,是在寒假兼職期間。

當時我正在學校附近的一家超市當收銀員。巧的是,我接待的第一位就是許承安。真真是不是冤家不聚頭。

那天晚上,他上身穿著一件棒球服,下身是一條休閒長褲,腳下踩著一雙灰色棉拖。簡約,青春又活力。這是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便想到的詞。

“是你啊。”結賬的時候,他從錢包裡掏出一張一百塊的鈔票。他的錢包是黑色的。一如它的主人帶給人的感覺一樣:高冷,生人勿近。

“你認識我?”牙刷、牙膏、毛巾、方便麵,他買了三十五塊錢的東西,我找回他六十五塊。

“多給了一塊。”他抽出我剛遞到他手中的一塊錢放回櫃檯上。“上次和我辯論的人不就是你嗎?”

直到他走出超市,背影沒入夜色,我還在琢磨著他竟然記得我這件事。但下一秒我又發現了一個問題:這人平時不吃飯的嗎?買那麼多泡麵?

管他呢,吃不吃飯與我何干。最好餓死他!呸呸呸!我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壞心眼了?好端端幹嘛要咒人家。

不過不得不承認,許承安長得真的很好看。可能是長期運動的原因,他的手臂上還有肌肉,腹部還有腹肌。這是我後來才發現的。

從超市下班後,我沒有直接回家,而是去了附近的公園轉了一圈。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想去那裡,平時都很少去的。但當下有一種感覺特別強烈,就是今晚無論如何都要先去那裡一趟,然後再回家。

好在時間還早,我便哼著歌一路溜達過去。公園入口處的左側有一個籃球場,球場上的燈還亮著,好像還有球碰到籃筐的聲音,我聽到了。

遠遠的,看見一個人影在球場上跑來跑去。左瞧瞧,右看看,周遭都沒有人。回去吧,萬一遇上壞人怎麼辦。不行!既然來了,就去看看吧。

想調頭回家,腳步不聽使喚。不得已,只好捂緊外套往球場走去了。

“喂!”就差一步我就要跨進球場了!但背後發出的聲音活生生把我伸出去的右腳嚇回去了!

縮寫肩膀回頭一看,許承安右手抱著球,左手拿著衣服站在我前方不遠處。

“嚇人很好玩嗎?神經病啊!”我吼他一聲,撒腿就跑。

“喂!你跑什麼?”他也跟著我跑。“喂!”

跑到馬路邊,我停下來。“我跑什麼關你什麼事?還有,我不叫‘喂’!”我瞪他。

他跑上來,站在我身邊,笑了。忘了說,許承安笑起來很好看。右邊臉頰有個小酒窩,左邊臉頰沒有。有小酒窩的男生笑起來真的很迷人。許承安就是一個。

“你家在這附近?”快走到超市時,我問他。我們從球場那邊走出來,便一直沿著路燈在走。

好像走了很遠,但又覺得時間沒過去多久。

“嗯。”他把外套披到身上。“起風了,披上吧。”外套上有他的身上的氣息。暖暖的,足以抵擋這冬夜的冷。

那天晚上,我們走了好久,走了好遠。他把我送回學校,然後自己再回家。

“那個,你叫什麼名字?”在校門口分手時,我突然想起來還不知道他叫什麼。

“許承安。”許諾的許,承諾的承,一世常安的安。我叫許承安,他說。

喂!小東西,記住了,我叫許承安。

嗯,我記住了,你叫許承安。

“我從沒見過像你這麼厚臉皮的人。”

“那還不是因為我喜歡你。”

許承安經常說我膽子肥,還臉皮厚。我說如果不是你,我會這樣嗎?要是換作別人,我看都不看一眼的好嗎?

如果不是因為你,我也不會那麼勇敢。如果不是你,我不會每天堅持早起去圖書館霸位。如果不是你,我不會一個月一封信,絞盡腦汁地寫。如果不是你,或許我也會遇到別人,選擇跟別人在一起。

你不會知道,為了給你佔你最喜歡的靠窗的位置,我每天早上都把鬧鐘定在六點。你也不會知道,你每次在籃球場上揮汗如雨的時候,我都在為你加油助威。你穿的七號球服是我最愛的數字。你每次投籃的動作,我回到寢室都會學給室友看。

還有好多好多你不知道的事情。但我並不打算一一告訴你。畢竟,喜歡你只是我一個人的事而已。

我和許承安第一次辯論的主題是是否同意在大學裡談戀愛。

我是正方,他是反方。我說我同意。因為作為十幾二十年的學生生涯中,大學是我們各方面條件都比較成熟的一個階段。而且,大學裡的感情相較於初中高中而言,是相對比較理智的。

當然,也是比較純粹的。沒有摻雜著太多的利益和糾紛。有的只是兩顆在不斷靠近,彼此歡喜的心。

因此,我支援在大學裡談戀愛。不求轟轟烈烈,不為結果,只在乎曾經遇見過,相愛過,擁有過。

我和許承安就是最好的例子。哪怕後來我們沒有走到最後。

用《螢火之森》裡的一段臺詞來說就是:如果時光可以倒流,我還是會選擇認識你。雖然傷痕累累,但心中的溫暖回憶是誰都無法給與的。謝謝你來過我的世界。

許承安,謝謝你來過我的世界。

“後來呢後來呢?”

“什麼後來?”

“你和許承安啊!”

“後來啊,後來我們就分手了啊。”

在室友嘴巴可以塞下一顆雞蛋的驚訝中,我把自己和許承安之間發生過的事情都告訴了她。

“為什麼啊?你不是追到他了嗎?”室友問。

“沒有為什麼,他喜歡上別人了。”我答。

一段感情的結束,哪有那麼多的為什麼啊。分手的時候,不管是誰提出來的,所有的為什麼都會成為一種藉口。

一種不得不結束這段感情的藉口。

“那,你現在……還那個啥嗎?”

“喜歡他?”

“嗯。”

“喜歡啊。不然從畢業到現在都好幾年了,我為什麼還單著?”

我從沒否認過自己喜歡許承安。我從未承認過自己已經放下他了。我是忘記了,但我還沒放下,還沒釋懷。

我想知道自己還能執著多久。想知道心裡的執念,何時才能消散。

“可他不是喜歡別人了嗎?”室友憤憤不平。

“對啊。但這並不妨礙我喜歡他啊。”看著她一臉要發飆的樣子,我笑了。

他是喜歡上了別人沒錯。但這並不代表我就要放棄對他的喜歡。畢竟這麼多年了,早已習慣了把他放在心裡了。

他喜歡別人,哪怕是愛上別人都沒關係。我還是依然會喜歡他。

只是我的喜歡,與他無關罷了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vdyurw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