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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01-

林思漫25歲時才談人生中第一場戀愛,可謂是一朵奇葩了,可是在滿30歲的幾個月前她率先提出了分手,理由是不合適!

這幾年兩個人總是不在一個城市,好不容易在一個城市了還老是吵來吵去,這種分分合合,林思漫已經厭煩了,男友已經成為了她眼中的渣男,所以對方打電話不接,發簡訊她也不回了。男友也是一個極度要面子的男人,索性也賭氣幾個月不跟她聯絡了。

多少次她一個人看完電影,一個人逛完街,一個人吃完飯,一個人提著重重的購物袋回家,孤獨是孤獨了點,不過沒有那麼多紛紛擾擾,她心裡十分平靜。這天也不例外,週五下班後,她騎行在回家的路上,微信上突然冒出一個久違的訊息。

“小漫,上次你提出分手後,出於男人的自尊,我賭氣不理你。今天是元旦,一年又過去了,我對不起你,過去讓你跟著我吃了很多苦,不知道你過得還好嗎。我還欠你一個婚禮,如果你再給我一次機會,我一定不會讓你再顛沛流離了。”

那個人曾經住到過她的心裡,但是隨著時間,一年一年的過去,愛情慢慢轉化成了親情,她對結婚便也沒有什麼期待了。這樣的話,他說了不只一次了,她再也不會相信了,而且他們之間也回不到當初了。她鼻子一酸,略微有所觸動,但也僅此而已,並不打算回這條資訊。

看完前任發來的微信,她便把手機放回了口袋,繼續慢慢悠悠地騎著單車。突然一個“飛車黨”快速從她身旁閃過,她起初沒有注意,等反應過來,一摸口袋,手機沒了!這下她慌了,急忙迴轉車頭,可是身邊一個人影也沒有。

她放聲痛哭,哭得撕心裂肺,不是因為前任哭,只是因為哪個天殺的把她的手機偷走咯!她多希望這是一場夢,夢醒了手機還在,那就好了,可是偏偏就真的被偷了,手機真的就這麼不見了蹤影。

這時候也只有厚著臉皮打電話求救了。

她問一個打扮時髦的女孩藉手機,女孩不肯,急忙就走,說要趕車。她又問騎著電瓶車停下來的美團外賣大哥藉手機,大哥一開始不相信他,給了她一個爛手機,打都打不通,終於接通了,通話都有問題。當真的看出她不是裝的,大哥才把自己接外賣電話的手機拿出來。

“用這個好的吧!”

她第一個想到要打給的人就是她六十多歲的父親,是她唯一的親人,也是她那豬腦子裡唯一記得的電話號碼。

“漫漫啊,彆著急啊,我這就給你成都的舅父打電話,家裡才買了個新手機,我寄過去到他那裡,你就別買了。”

“你舅父說他週末就出差回來了,他那裡有一個不用的,你先用著。等寄過來新手機,兩個換著用。”

斷斷續續地用大哥的手機打了七八分鐘,大哥也急了說:

“我得走了,”

“哦好好好,還給你。”

“呀,你看,打了這麼長時間,都耽誤你送外賣了,我給你錢吧。”其實她口袋裡也就幾個硬幣。

“不用不用,誰沒有個難處呢!”

然後她對大哥又是一陣千恩萬謝。

得趕緊解決手機問題要緊,支付寶,微信都在手機裡,那裡面可都是錢啊。回去後,她趕緊補辦了一張電話卡。


-02-

晚上,她鬱悶的尋思著,不就一個破手機嘛,這小偷真不長眼,也就二千多塊錢的oppo,又不是蘋果,雖然長得像,但不是啊!你偷去又用不上,得輸入我指紋,你又打不開。難道是看上我身上穿的這件衣服了?以為我是有錢人,沒錯,估計是這樣。

去年,老家的暴發戶姑媽來家裡做客了,給她帶了件假的貂絨大衣,滿身都是毛毛,口袋是毛,領子也是毛,因為是最暖和的一件衣服,成都這麼冷的天氣,就拿出來一直穿著了。

週六,一整天她都窩在家裡睡覺,看電視,看書,上電腦,似乎沒有手機的日子也過得很好,就是出去麻煩了點,幹什麼都要掃碼。

週日,一向嚴肅的舅父一大早就把手機送到了她住的地方。就在幾個月前舅父還說過她沒有什麼能力,也沒看出她有什麼能力,那句話不管何時想起來都很扎心,令她傷心的想流淚,她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很無能。

在舅父來之前,她才把豬窩收拾了一下,用了好幾個小時,免得被舅父嫌棄。唯有擋在電視機前的大箱子沒有扔,她也不想扔,那是裝跑步機的,她想過如果不在這裡住了,還可以有裝的箱子。

微波爐下面私藏了很多瓶瓶罐罐了,本來想著賣錢,再三思量還是扔掉吧,怕舅父鄙視,能賣幾個錢?就在舅父前腳剛要踏進來的幾秒鐘之前,她才把那些可樂瓶罐易拉罐一個一個全扔到樓道的垃圾桶裡,正要進門,就看到舅父來了,他問:“幹什麼呢?”

“哦,沒什麼,這不等你嘛!”

戴著眼鏡的舅父眼裡透出一骨睿智,他審視著家裡的一切,像之前一樣,正中她的猜想,他還是說了電視機前那個大箱子扔掉,放在那裡幹什麼,擋道啊。燃氣水費什麼的到了繳費的時間最好能給人家當面說下,都收多了。

舅父走了,留下了一個小巧可愛的舊的蘋果手機,還有一千塊錢,她為這份親情感動著,到底是親舅父啊,關鍵時刻,總能站出來。

什麼東西都得重新設定,就說微信吧,要兩個以上的微信好友發信息到她微信上才能重新啟用,平時有誰會聯絡她多呢?舅父,父親,還有前男友,屈指可數。

微信好友雖然看起來很多,但是真正有密切聯絡的人不過一二人,那還在乎別人的看法幹什麼呢?

最後她決定還是要麻煩經常看她渾身是缺點的舅父給發下資訊,前男友就算了,好不容易不聯絡了,不想又因此再有牽扯。

週日晚上手機一事終於搞定了,她去瀟灑了一回,吃了一頓牛排,回來時買了一斤超大個的草莓,大桶可樂,大卷抽紙,大瓶洗頭膏,一星期的零食。

也許女人都一樣吧,只有在心情不好時才奢侈一回,平時看上舍不得買的東西豁出去買,平時只敢量力為出的吃喝,此時變成了大吃大喝,林思漫就是這樣的女人。

週一上班,她比上班時間早出發了2小時,上下地鐵沒有公交,也掃不了二維碼,騎不了單車,全是走路去,加起來走了三十多分鐘,她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,當鍛鍊身體了。上班還要打卡,她比規定的上班時間早到了15分鐘,很是欣慰。

週二上班,這次她遲到了三十多分鐘,舊手機不靈,設定的鬧鈴,早上居然沒叫她起床,還自動關機了。遲到就是遲到,不用解釋了,又不是單位的錯,估計要扣工資,或者記過處分什麼的,人事處理隨便吧,真鬧心,她的心情很不好了。


-03-

天又有不測風雲,過了幾天,她生了一場大病,急性闌尾炎住院了。此時一個親人也沒有,舅父也在外地出差,回不來。再說她能走能跑,也就做個小手術,舅父和父親都在微信表示了慰問。

只是同一個病房,病人的親屬都在,沒有親屬也有男朋友,唯有她是孤身一人,心裡不免有些酸楚,但是沒辦法,總不能就為了人生中這種偶爾事件,去找個男朋友或者結婚吧,這不符合她的價值觀。

現在的護士也懶了,技術水平都退步了,不給打鋼針,都打的是留置針,說是鋼針對血管不好。留置針幾天都不用拔,但是穿衣、上衛生間、脫衣,提東西極不方便,血還會倒流。

第二天林思漫就說換成一次性的鋼針吧。接手的是一個白衣男天使,衣服的名牌上寫著實習護士,孟小白。

當未婚大齡女剩鬥士林思漫遇上實習男護士孟小白,一個御姐,一個純情小生,看起來劇情似乎會有所逆轉。

可是觀眾們,你們還是錯了,林思漫不演電視劇,孟小白也只是一個文質彬彬的小男生,而不是霸道總裁。

你以為他會猛追她,不不不,他會嘲諷加戲弄她。

入院第一天。

“啊啊啊,疼疼疼,你會不會扎針啊,醫學越進步,你們護士的技術怎麼越來越落後了,這醫院居然還有男護士。”

孟小白當作沒聽見,他說:“你血管那麼細,還不扎留置針,你等著,多扎幾針就進去了。”

“啊,媽呀,還要幾針啊!”

又折騰了一次,還是沒進去,他試探性的問:“要不還是扎留置針吧?”

“我偏不!”

“那你受著點吧!我也代替不了你疼,要不我重新叫個護士。”孟小白沒好氣的說。

“好好好,我換留置針還不行嘛,明明是你的技術不過關嘛。”林思漫小聲咕噥著。

在醫院裡躺著也實屬無聊,林思漫是個愛看書的人,她拿出來自己剛在網上訂購的編劇書隨意地翻看著。

“喲,你是編劇啊!”她抬頭一看是孟小白來換液體了,他的眼裡充滿了崇拜,但是恐怕要讓他失望了。

“哦,不不,我只是在學習中。”她若有所思,繼續看她的書。整個病房裡十幾個病人也就她一個人捧著書看,確實有點不太合群,但她也習慣了,不管在哪裡,她一向是人群中最不一樣的人。可能他也奇怪吧。

“為什麼你的家人都不在?”

“我是外地人,來成都工作。”

“你沒有結婚?”

“沒有。”

“你今年多大?”

“我29。”

“那也是一種生活方式。”

是啊,最起碼生老病死,誰也躲不過。沒有家人在,的確很難熬!林思漫在夜裡想了很多,她決定一定要把醫院這個經歷融入到自己的寫作中。

之後,孟小白總是來給她換液體,好像全院就他一個護士一樣,林思漫漸漸地也發現了這其中的怪異之處,但並不以為然,繼續該幹嘛幹嘛。

再有兩天就出院了,她的精神也好了很多,這幾天那個男護士一直陪著她,跟她說話。

“編劇姐姐,我看你寫的文章,覺得你好優秀!”

“不,你看錯了,我快30了,我還掙著兩三千塊錢的工資。大學時憧憬未來,拼命學習,畢業後意氣風發,勇敢闖蕩,過了幾年元氣大傷,傷痕累累,又過了幾年又是孤家寡人,獨自飄零苦做舟,這就是我,你真的高估我了,我並不優秀。”她一股腦全說了實話,兜了底。

“工作多年,月薪3000,太有出息了。哎,我以為你有多高的收入呢,你混得也太慘了,不如我養你吧!”

“得了吧,用不著。你眼瞎啊!沒看到我正忙著嗎?再說了,本姑娘不打算結婚的,不要喜歡我哦,我跟你是平等的。吃你的喝你的,還得看你臉色,本姑娘賺一分是一分,只想瀟灑的活!”

她想,小孩子湊什麼熱鬧,比她小那麼多,再在社會上鍛鍊幾年吧。

“誰說要結婚了?你該去看神經內科了!”

“什麼?”

“10樓,第二住院部,慢走,不送!”林思漫白了他一眼。算了,跟年輕娃計較什麼呢?有什麼關係呢?有小護士跟她鬥鬥嘴,不正好給她無趣的人生增加點歡樂嗎?

終於最後一天了,小護士還是忍不住了。

“編劇姐姐,我就想告訴你,我有點喜歡你!”

“喜歡我什麼呢?我脾氣那麼臭!”

“喜歡你活得那麼灑脫,一個人還能那麼從容堅強,我就不行。”

“謝謝能被你喜歡,但我是個怪胎,還很孤僻,時間長了,你一定不會喜歡我。”

她跟他是真的不可能,所以她昂起高傲的頭,就這麼出了院。


-04-

終於30歲生日到了,她想著放鬆一下,翻看手機,原來近期上映的一部電影《前任3:再見前任》很火熱啊。

那部電影,她並沒有去看,去了代表還懷念。她徹底想明白了,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,一定要結婚嗎?兩個人好著是孤獨,一個人過著也是孤獨,還不如還是一個人好了。

她一個人在一座陌生的城市漂泊時,曾養過一隻全身雪白的小野貓,品種好像是中華田園貓,她給它起名“雪兒”。

那是一隻不太喜歡被圈養的貓咪,即使主人每天都有送飯給它,夜裡和白天都還是喜歡溜出去,東找找西找找,但是它逛累了後,總能找到回家的路,在門口喵喵喵地叫,小漫聽到後把門開啟,它便健步如飛的衝進來。

有時它會從外面叼回來一隻老鼠,有時會是一隻雞腿。因為吃了毒老鼠,曾經也嘔吐不止,過了兩天才緩過來了。

可是有一天估計還是在外面吃了毒老鼠,這次它沒有那麼幸運,還是死了,就躺在自己的窩裡一動不動了。

林思漫決定像貓一樣高傲的活,做個單身貴族,如果世俗不接受,非要另眼相看,也決不妥協!像那隻貓所遵從的生活方式那樣明知可能有危險也絕對不會改變。如果上天非要讓她一個人,那就一個人孤獨到老好了!

如果再遇到前任,她想對他說:“謝謝惦記,儘管艱難,但我能應付得過來。本姑娘就是打一輩子光棍,也不吃你這顆回頭草!所以親愛的前任,請走好,不送了!”


最後

我們花了一整個青春

看懂一部電影

總有一天我的意中人會踏著七彩雲霞來娶我

而事實卻是隻有紫霞真正離開了

至尊寶才能成長為孫悟空。

BY :《前任3:再見前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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